我省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村 将实现电商服务全覆盖

辽沈晚报 2020年08月13日

近日,辽宁省商务厅积极开展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按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要求,推动示范县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和仓储物流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和推广,培育本地农村电商人才和农产品品牌。将实现完善农村物流快递配送体系;提高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普及应用水平;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建立电子商务发展的长效机制等四个目标。

在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工作上,我省将支持发展共同配送,推动邮政、供销、商贸物流、快递、交通等资源整合,鼓励实体商业和电商快递的物流协同,整合县域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推动商流物流统仓共配,降低农村物流成本。

具体将实现完善农村物流快递配送体系。建设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形成乡镇和行政村全覆盖的物流配送网络。

实现提高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普及应用水平。建立功能完备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商服务对于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农民生活品质和便民化程度提升。

实现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各示范县电子商务农村网络零售额和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等数据指标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实现建立电子商务发展的长效机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要与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高度融合,优化政策环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将电子商务打造成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鼓励有条件地区合理规划,在区域节点建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发展智慧物流。同时,支持农村电商服务体系的改造升级,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拓展代买代卖、小额存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等功能。鼓励有条件地区立足农畜牧业、经济作物、手工制作、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完善品控、品牌、物流、培训、金融、创意、营销等电商服务体系,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产业园等现有园区为中心集聚发展,打造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提升服务,硬件设施应坚持实用、节约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园区厂房、设施设备。

支持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与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移动支付、就业引导等资源对接,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引导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提升商品品质,更好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

支持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贫困户等开展农村电商普及和技能培训,强化培训机制,注重质量而非数量。完善标准化教材,提升培训针对性,根据实际需求丰富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培训内容。健全培训转化机制,指导对接就业用工,注重跟踪服务而非“一锤子”培训,如实做好培训记录。

辽沈晚报记者 王月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