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2年底,辽宁将建设100个电商直播示范基地,培育100万名辽宁各类电商直播人才,孵化1000个辽宁特色电商直播品牌,全省电商直播带货实现年销售额1000亿元,将我省打造成为全国电商直播经济发展中心。
省商务厅制定了《关于推动电商直播提质网红经济促进网络消费的指导意见》。
建设一批电商直播载体
培养电商主播及运营人才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2年底,建设100个电商直播示范基地,培育100万名辽宁各类电商直播人才,孵化1000个辽宁特色电商直播品牌,全省电商直播带货实现年销售额1000亿元,将我省打造成为全国电商直播经济发展中心。
建设一批电商直播载体。重点支持建设100个特色突出、示范性强的电商直播基地。支持各地盘活闲置楼宇,打造电商直播基地。鼓励建立电商直播优质产品库,强化供应链整合服务能力。引进电商直播及其衍生领域垂直细分服务机构,为主播提供产品与生活配套服务。支持电商直播载体充分利用大数据为企业赋能,实现供需撮合、智能匹配、品控质检及售后评价等全方位直播服务。支持电商直播载体整合本地主播资源,做大本地优势产业规模,争取更多平台流量支持。鼓励建立运营咨询服务中心,研究各类平台规则与直播问题解决方案,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
支持电商直播运营市场主体通过大数据等数字化手段引导当地生产商“以销定产”,促进供给端精准化、定制化,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全省力争两年孵化出1000个辽宁电商直播品牌。
《指导意见》指出,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吸引优质MCN机构和项目落户本地,努力吸引辽宁籍网红主播回本地就业创业。支持各地建立专业的电商直播培训机构,对广大青年、妇女和残疾人开展电商直播、短视频、供应链等相关知识培训。
同时,支持举办各类电商直播大赛等活动,发掘和打造本地电商直播人才与直播服务团队。筹备建立“辽宁公益主播团”,开展扶贫助农、品牌推广、文旅宣传等公益直播活动。
应用升级推动5G电商直播
电商直播推动农产品上行
《指导意见》提出,加快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电商直播领域的应用,为电商直播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鼓励建设5G电商直播场景基地,推动基于5G网络的高清视频直播和点播,促进直播与5G +VR/AR等技术融合,探索开展人、货、场的数字化感官立体体验,提升直播效果。将5G技术支撑下的赛事直播、远程教育、虚拟购物等多种场景应用与电商结合,促进新型信息消费。加强全息直播、在线试穿等研发与转化,打造虚拟主播与客服,探索多元化电商直播应用场景。
广泛开展电商直播技能培训,鼓励培育农村电商直播人才,培养农村种养大户成为“乡村网红达人”。鼓励开发“田间地头”、“港口渔船”等直播场景,通过电商直播引流带货,帮助优质农特产品、滞销农产品、水产品等线上销售。
在助力外贸,鼓励开展跨境电商直播方面,鼓励各类跨境电商企业及经营主体利用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等渠道,以视频和直播的形式对辽宁产品进行全球销售和推广。支持跨境电商直播机构培养精通语言、了解产品和消费习惯的跨境电商主播和运营团队进行带货直播。鼓励引进外籍优秀人才,培养跨境电商主播。支持与院校合作建立小语种外语人才主播团队,在跨境电商直播行业内推动人才共享。加强对接外贸出口企业资源,帮助企业品牌产品实现快速出海。支持整合境外优质产品供应链资源,推动跨境电商进口,利用电商直播等新业态满足国内消费需求。
鼓励各地设立电商直播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与产业基金
《指导意见》提出,强化政策引导,对带动作用强的电商直播示范基地按规定予以各类奖励。鼓励各地设立电商直播产业发展相关的专项资金与产业基金,对在当地设立区域总部、营运中心、产业发展基地的优质电商直播企业和项目给予支持,推动电商直播“新供应链、新智造、新基建”等环节建设。鼓励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电商直播扶持政策与实施方案。
在加强规范监管方面,鼓励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推动电商直播行业快速健康发展。协调相关部门督促电商直播经营者及直播平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责任义务,规范网络交易秩序。鼓励相关行业组织参与电商直播监督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辽宁公布第一批
电商直播示范基地名单
辽宁省商务厅公布全省第一批电商直播示范基地名单。
辽沈晚报记者 王月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