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崔晋涛报道 抚顺一名已婚男子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不幸身亡,留下妻子齐某(化名)和两个孩子。一年后,妻子齐某竟然没有吸取丈夫的教训,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面临两个月拘役和1000元罚款,女子以家中两个孩子无人照顾为由上诉申请从轻处罚。
昨日,辽沈晚报记者通过法院获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量刑得当。齐某陈述家中两个孩子无人照顾并不能成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而且齐某的家人已经因为酒驾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就更应该注意交通安全,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担负法律责任。
2019年7月9日,齐某聚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回家,结果在路上发生事故,交通管理部门到场后发现齐某一身酒气,经过法医检测,其静脉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129毫克/100毫升,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齐某随后被诉至法院,一审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对齐某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的处罚。齐某希望能够从轻处罚,于是上诉至抚顺中级人民法院。
当抚顺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问及齐某申请从轻处罚的理由时,齐某称丈夫一年前因酒驾去世,家中两个孩子无人照顾。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已经充分考虑齐某犯罪行为和后果,量刑得当。齐某陈述家中俩孩子无人照顾并不能成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而且齐某的家人已经因为酒驾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就更应该注意交通安全,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担负法律责任,维持原判。齐某为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法院表示,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当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时判定为醉酒驾驶,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将会被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
本案一审法院的判决,充分考虑了其犯罪的行为和后果,量刑并无不当。被告人以家中两个孩子无人照顾为由提出上诉,希望二审法院从轻处罚的请求,虽其情可悯,但并非法定或者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需要承担其醉驾行为带来的法律责任,而不能把照顾子女的义务作为其罔顾法纪的借口。
本案中被告人及其丈夫的行为,听之可气,叹之可悲。“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道理再一次告诉我们,文明行车,安全驾驶既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珍视,更是对家人、对社会的责任担当。远离危险驾驶,为自己更为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