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恶习,害人害己,已成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活动之一。随着互联网发展,赌博形式逐渐由线下扩展到线上,打击网络赌博犯罪迫在眉睫,而斩断涉赌资金链路成为其中关键一环。
为转移赌资,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他人的银行卡和账户:“跑分平台”“求购银行卡”“租借二维码”……花样繁多的“陷阱”层出不穷,稍不留神就会成为不法分子转移赌资的帮凶。快来擦亮眼,看看不法分子的“套路”,谨防上当!
套路一:看似“跑分”兼职,实则参与“洗钱”
2020年3月,李某看到“30元一天”的租借微信收款码信息,被网络兼职赚佣金的利益诱惑,按照要求在“跑分平台”上传了自己的收款码并缴纳保证金,随后“跑分平台”将李某的收款二维码提供给赌博网站使用。最终,公安机关一举打掉了这个利用“跑分平台”洗钱的犯罪团伙,李某因属于共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记者了解到,“跑分平台”通常披着网络兼职的外衣,实则为境外赌博网站的赌资洗钱,利用普通账户分批分量运作,将“不干净”的钱洗白。在跨境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中,不法分子经常通过赌博“跑分平台”、转账收款群等,利用收款条码快速转移资金。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相关人士表示,个人参与“跑分”项目,本质就是出租、出借账户,存在资金损失、个人信息泄露、涉嫌帮助犯罪等风险。
套路二:出售银行卡获利,却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近日发布的案例显示,2016年7月,一男子在某中学门口求购银行卡,洪某向其出售银行卡7张,非法获利3500元。之后,该男子因将银行卡用于收取和转移赌资被追究刑事责任,洪某也因向犯罪分子出售银行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相关人士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向境外赌博网站转卖银行卡和账户,涉嫌为赌博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家提醒,有些人以为没有直接参与赌博就不会被惩罚,但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仍提供便利、出售银行卡,也属于犯罪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套路三:出借收款二维码,不料帮赌博网站转账
自2019年开始,李某军多次以有偿方式向亲朋好友借用支付宝和微信收款二维码,并将其提供给境外赌博网站用于转账。2020年以来,李某军又向亲朋好友收购成套银行卡(包括银行卡、U盾、手机电话卡等),并转卖给境外不法分子。经调查,李某军还发展了6名下线开展上述非法活动。目前,7名涉案嫌疑人已全部被刑事拘留。
其实,不仅收购、转卖银行账户的不法分子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出借、出售收款二维码和银行卡的“亲朋好友”也或将面临惩戒。
根据相关规定,银行和支付机构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也就是说,如果有了上述“不良记录”,这5年你将不能享受网上购物、手机转账、网络约车、ATM取款、移动支付等金融服务。
套路四:注册空壳公司牟利,竟沦为赌博网站收款工具
2020年1月,人民银行监测发现,王某在银行的开户行为和交易活动存在异常,经分析研判后,追查出买卖账户团伙赵某阳等44人分别通过注册不同企业,在银行开立155个企业账户,这些对公账户被用于为境外赌博网站和诈骗活动收款。公安机关根据人民银行移交的线索,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
近年来,各地对开办中小企业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令注册公司变得越来越便捷。不过,这些便利一不小心就会被不法分子利用。一些人在不法分子指使下注册了空壳公司,在银行开立企业对公账户,并将账户、银行卡、U盾、工商营业执照、公司公章等打包出售,成了赌博和诈骗活动的帮凶。
当前,一些单位和个人仍不了解非法买卖、出租、出借账户的法律责任及危害,成为跨境赌博等黑灰产业犯罪分子转移资金的帮凶。今年6月,人民银行、公安部、海关总署、银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召开打击治理跨境赌博资金链工作会议,明确将合力加大涉赌账户、涉赌资金活动惩处力度。
赌博危害大,切记莫沾染。咱老百姓不仅要防赌反赌禁赌,还要认清不法分子的“套路”,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以免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成为助推黑灰产业的帮凶。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