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帮扶资金帮企业渡难关,筹措资金助力高校毕业生等创业就业,支持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
今年以来,辽宁省财政厅精准发力,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奋力推动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稳步向好。
设立帮扶资金2.5亿元
帮企业渡难关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据统计,1-5月份全省新增减税降费371亿元,预计全年超过780亿元。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研究出台务实管用的“政策包”,纳入省政府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25条政策中。设立省企业帮扶资金2.5亿元,对受疫情影响大、复工复产带动作用强的交通运输、文化旅游、住宿餐饮等企业给予帮扶。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实施细则,预计财政贴息资金0.5亿元,撬动银行贷款约23亿元。
支持3000余户企业等
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省财政筹措资金18.4亿元,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创业工作,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培训,完善创业孵化体系,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支持援企稳岗。为4万户企业支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20.2亿元,稳定岗位320.1万个;支持3000余户企业、7所技工院校、50多家培训机构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19万人次。发挥失业保险托底作用。加强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服务,阶段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筹集14.8亿元
支持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
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省财政筹措资金23.6亿元,为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财政支持。筹措资金近63亿元,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支持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我省“双一流”建设和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同时,推进健康辽宁战略。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9元提高到74元,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均等化。继续深化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完善了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落实各项社保提标政策。连续16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养老金提高至2731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养老金提高至4567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550元;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平均提高5%以上。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筹措资金14.8亿元,支持我省35.8万户老旧小区、6598套棚户区改造,落实4.6万户城市困难人群住房租赁补贴。
筹集8亿元支持
重大专项等科技项目
将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结合使用,通过政府引导基金、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领域,支持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水平。支持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设立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2亿元,出台5G基站用电补助政策,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省财政筹措资金8亿元,支持32项省科技重大专项、189项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项目。设立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提升我省创新能力和水平,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完善财政政策措施,支持外经贸企业复工复产、应对国际贸易风险、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筹集资金5000万元,支持各市创新招商引资方式,落实优质外商投资项目奖励政策。
支持猪肉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同时,省财政还筹集资金129.1亿元,积极落实耕地地力保护、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农机具购置等惠农补贴政策,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确保粮食供应和市场稳定。支持猪肉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应。重点支持和引导我省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推动农村水电扩容增效,进一步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此外,省财政厅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完善保障制度机制,统筹防范化解风险。制定出台企业养老金省级统筹方案,落实基金当期缺口省市分担机制,确保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下一步,辽宁省财政厅将守住“六保”底线,推进“六稳”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助推我省社会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辽沈晚报记者 胡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