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中院组织召开“服务民营经济,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助力沈阳高质量发展推进落实会”。会上介绍了沈阳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系列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举措:
沈阳中院认真落实“万人进万企”要求,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与政府部门联动,健全了企业市场救济和退出机制。
沈阳中院主动与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构建诉调对接机制,实行涉民企案件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满足企业多元司法需求。
沈阳中院研究制定《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十项措施》,重点对“后疫情阶段”及时妥善处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以及相关工作机制进行了完善,运用司法手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坚定企业信心,助力经济平稳运行。
沈阳中院完善一次性告知、审限内办结、马上办、网上办制度,实行远程调解、电子送达等便利措施,探索移动互联网诉讼服务新模式,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同时,设立民企法律咨询和立案专门窗口,提供预约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假日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努力实现让当事人立案最多跑一次。
开通涉民企案件立、审、执快速通道,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建立“一案一台帐”管理模式、全程督办,实行在线申请审查、网上跟踪进程及鉴定结果“一路通”,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辽沈晚报记者 崔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