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底,全省共打掉涉黑组织153个、涉恶犯罪集团163个、涉恶犯罪团伙385个。今年上半年,全省打掉涉黑组织28个、涉恶犯罪集团20个、涉恶犯罪团伙35个。
昨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介绍了我省扫黑除恶的相关情况。
上半年已查结线索4080件 “清零率”达到92.35%
省扫黑办线索管理中心进一步密切同省公安厅线索举报中心和各市扫黑办的沟通协调,大力提升线索核查质效。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省扫黑办自收等线索共12973件,已查结10688件,查结率达到82.39%;上半年需“清零”线索共4418件,已查结4080件,“清零率”达到92.35%。线索进展报送率、实名举报人联系率等指标综合排名位居全国前列。
全省公安机关对全国扫黑办下发的104件省级重点线索,重点开展核查工作。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查结涉黑涉恶线索1655件。各级公安机关按照“一人一专班”和“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的措施要求,加大对涉黑涉恶逃犯缉捕力度。目前我省重点目标逃犯除1人潜藏境外均已到案,在全国率先实现境内重点目标逃犯全部到案。
全省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结案率达95.28%
截至6月底,全省法院涉黑涉恶案件结案率达95.28%,较好地完成了“案件清结”任务。疫情期间,法院系统充分利用近几年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审判工作,在省法院统筹推进下,全省128家法院,在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内,全部实现“网上庭审”“云审判”“云提讯”。
全省法院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审判的有效开展,截至6月底,全省法院共开庭审理涉黑涉恶案件265件1825人,其中通过远程提讯、云审判等视频终端线上开庭198件1317人,线下开庭67件508人,依法从严惩处了一批严重破坏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
“打伞破网”共立案586件 已处理427人
省纪委监委机关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打伞破网”共立案586件,已处理4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9人,组织处理102人,移送司法机关38人。其中,立案县处级以上干部57件,已处理县处级以上干部21人。
查办期限内,涉黑案件“见伞率”78.2%。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撰写案件剖析报告、警示教育材料135份,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6份、监察建议书164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长效机制103个。中央督导组移交问题线索、中央特派督导组反馈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督办问题线索,均按时限要求调查处置。全国扫黑办督办、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省公安厅移交的涉黑涉恶案件,正强力推进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
检察机关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案件1339件3649人
截至7月10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涉黑恶案件1731件4770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339件3649人,其中涉黑案件351件1015人,涉恶案件988件263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恶案件1351件6844人,经审查,认定为涉黑恶案件922件5614人,已提起公诉840件5042人,其中涉黑案件159件1687人,涉恶案件681件3355人。
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和其他政法单位密切协作,就线索移送反馈、提前介入、案件会商、工作衔接等建立多项协作机制,形成会签文件5份,参与制定了严厉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和“套路贷”、非法放贷、非法讨债犯罪的会议纪要,专门起草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导意见。通过协调会商机制,统一了执法标准,保证了案件质量。
省检察院与省法院、省公安厅会签了《关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定(试行)》,对在侦的涉黑和涉恶集团犯罪案件,全部提前介入,既体现了监督职能,又发挥了引导侦查取证的作用。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491件。
“打财断血”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省扫黑办聚焦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四个环节,强力推进“打财断血”,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公安机关“宽领域”收集固定涉财证据,确保“查得实”。全面收集证明涉案财产来源、性质、用途、权属、价值的证据,全面彻底查清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财产状况。检察机关依法加强介入指导,确保打财断血“诉得出”。省检察院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甄别认定涉案财产1.3亿元,专项斗争以来共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94件。人民法院“全方位”审查判断涉财证据,确保“判得准”。在查明黑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事实基础上,依法高效处置涉案财产。截至6月底,一审判处财产刑13.1亿元,二审判处财产刑10.2亿元。
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