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省办结行政复议案710件

辽沈晚报 2020年07月21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董丽娜报道 近日,记者从辽宁省司法厅获悉,截至6月30日,省、市政府办结行政复议案件710件,被省、市政府决定撤销或确认违法案件56件。

今年上半年,辽宁省各行政复议机关疫情防控与依法办案两不误。为保障防控期间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辽宁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就全省依法妥善和及时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云接待”行政复议渠道采取“不见面”的方式接收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将行政争议引入行政复议渠道;采取视频、电话、网络、委托等形式进行调查,通过线上方式进行调解、听证,依法化解矛盾,实现疫情防控与办案“双赢”,有效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安全稳定。截至6月30日,省、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77件,办结710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结案。

围绕护航企业复工复产,行政复议机关开通企业开工复工行政复议案件立案“绿色通道”,采取容缺收件、一次性补正告知等方式,保证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立”;集结办案骨干力量,采取提速承办、优先办理的方式,保证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审”;协调各方力量,缩短办案期限,保证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结”。同时,加大对各级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审查力度,凡侵害企业或群众合法权益类案件,坚决予以纠错。截至6月30日,被省、市政府决定撤销或确认违法案件56件,直接纠错率7.8%。此外,省、市政府主动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督察等手段,倒逼依法行政,为企业返工、复工、正常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全面提升办案质效,我省行政复议机关针对群众的诉求,实行专人接待、两人办案、实地调查等模式;推行“繁简分流”的办案方式,达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规范行政复议文书制作,让“说理释法”更透彻,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的需求。发挥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通过复议调解化解行政争议。今年以来,省、市政府以调解方式审结复议案件130件,调解结案率达18.1%,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