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台热水器约一年后送货 等到安装却“不能送货”

本报介入后“将全额退款”
辽沈晚报 2020年07月21日

“我手里有发票,有送货单,怎么就不给送货呢?”7月20日,沈阳72岁的张先生大倒苦水,说买了方太热水器,约送货却被告知“不能送了”。

张先生购买热水器是2018年4月底,约送货是2019年7月底,“方太说不能送货的原因是太原街一百货欠款未结。”

7月20日下午,辽沈晚报记者就此事联系方太客服,客服人员确认“不能送货”,还表示细致了解后会给出答复和解决方案。

送货时间“另约”

7月20日,张先生讲述了事情经过,“2018年4月底,我和老伴儿在太原街一百货买了一台方太燃气热水器,当时说好大约2019年6月送货安装,售货员说没问题,开出了送货单,送货日期填的‘另约’,告诉我到时打送货电话就行。”

张先生出具的发票显示该热水器价格3699元,送货单的送货日期一栏写明“另约”,“2019年7月房子开始装修,我打送货电话请他们来人指导一下安装位置、墙上怎么留眼、水电怎么留,他们派来一位姓韩的员工,装修工人按他的要求做了。”

2019年7月底该装热水器了,张先生再次拨打送货电话,“他们说我的送货单‘有问题’,不能给我发货,原因是商场欠方太货款没有结,让我找周经理协调处理……随后我联系周经理,说不要找方太,去找商场解决。”

“无奈再买热水器”

2019年8月初,72岁的张先生找到这家百货中街店,“家电部张经理说,中街店和太原街店是两家企业,中街店无法解决此事,但商场给方太一个月一结账,2018年4月底买的应该已经结完款了,在我购买的时间没有拖欠。”

同年8月18日,张先生给方太周经理打电话,把张经理的话复述了一遍,“周经理问我这话谁说的,还跟我要了张经理的电话,之后周经理没给我打过电话,这件事就一直拖着。”

因为家里装修要先装热水器再装吊顶,张先生无奈又买了一台方太热水器,“服务员说便宜1000块钱,我很无奈,但也只好接受,再拖的话装修队就走了,先把热水器装上,别的以后再说!”

今日将全额退款

张先生说,“我有发票,有送货单,为什么不给我发货?品牌和商场闹纠纷,为什么让消费者憋屈?”

7月20日下午,辽沈晚报记者电话联系方太客服,简要表达了张先生的遭遇,客服人员查询后确认张先生确有购买,而且尚未送货,表示目前不能送货,原因是“商场没给结款”,问及“商场称张先生购买时的货款已经结完了”,客服人员表示细致了解后才能答复。

昨日下午5时许,方太一位服务经理与辽沈晚报记者取得联系,他出具了方太与商场的合同,第30条第10款显示“乙方所经营品牌如为带货安装商品,必须在给顾客安装完毕之后方可持真实有效单据到甲方结款”,他表示依此条款规定,方太并未从商场收到张先生购买热水器的结款,但本着人文关怀,明日将联系张先生全额退款。

辽沈晚报特别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