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院发布2019年度 14件优秀案例

辽沈晚报 2020年07月16日

7月15日,辽沈晚报记者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2019年度优秀案例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9年,沈阳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63598件,审执结316180件,法官人均受理案件351件、人均结案305件。

沈阳中院从36万余件受理案件中甄选出“肇某、金某贪污、滥用职权抗诉案;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阳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等14件优秀案例予以发布。

去年沈两级法院法官人均受理案件351件

7月15日上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2019年度优秀案例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2019年,沈阳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63598件,审执结316180件,同比分别上升11.9%和16.3%,结案率86.96%,同比上升3.24个百分点,法官人均受理案件351件、人均结案305件。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高鹏表示,司法案例是法官的劳动成果、智慧结晶,是对复杂社会关系的规范化梳理,是对经济交往行为的价值化表达,是对抽象法律规范的具体化应用。优秀司法案例对提升法治意识、统一裁判尺度、助力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法官在工作之余,勤于思考,对审结的案件进行深度加工,充分挖掘案例中蕴含的社会价值、程序理念、正向能量,进行系统梳理、深度解析、公之于众,让公众更形象地了解司法,让案例资源滋润法治意识养成,让典型案例更好地发挥普法作用。

近几年,沈阳两级法院优秀案例评选工作呈现了全面向好的趋势,共报送各类案例800余篇,43篇入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法院年度案例及在全国案例评比中获奖,16篇案例被确定为省法院参考性案例;市法院创办《案例参阅》刊登各类案例230余篇,实现案例成果在多元平台进行展示。

村主任、拆迁办工作人员贪污、滥用职权抗诉案

新闻发布会上,沈阳中院公布了14件优秀案例,其中一件为沈阳市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满堂街道某村原村主任肇某,开发区拆迁办工作人员金某贪污、滥用职权抗诉案。

基本案情:2011年5月开发区根据沈阳市政府总体部署启动马宋线改造项目,被告人肇某作为村主任协助拆迁办工作,肇某通过购买户口,并利用职权出具相关证明,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共计102万余元,案发后肇某主动上缴29万元。

被告人金某受政府委派担任拆迁现场第二小组负责人,在审批肇某上报的谷某等共10户拆迁手续时,明知上述人员不符合拆迁条件,仍违反规定出具虚假补偿汇总表等材料,使上述人员得到拆迁补偿共计219万余元(案发后办案机关追回赃款75万余元),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裁判结果:原审法院认定被告人肇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认定被告人金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依法追缴被告人肇某违法所得。

宣判后原公诉机关提出抗诉,抗诉意见是:原判认定肇某不具有滥用职权罪主体身份进而认定其不构成滥用职权罪系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错误,肇某系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具有滥用职权的主体身份并在客观上实施了滥用职权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并应与贪污罪数罪并罚。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作为贪污罪结果的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可以是特定身份人员独自占有,也可以是与他人共同占有,还可能是由他人占有,但“他人占有”应以特定身份人员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为前提并依其意愿转移、处置财物归属他人的情形,才能视为贪污罪的非法占有。二审法院最终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裁判文书现已生效。

辽沈晚报记者 崔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