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挂靠其下大货车主收取高额管理费,并以各种理由拒绝给已将贷款还清的大货车过户更名,以不给检车作威胁强迫大货车车主继续挂靠其公司名下。
同时,该公司还组织“地下执法队”,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对不交管理费或要求提档的大货车收取罚金及保证金。
犯罪200余起,欺压136人以上,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鞍山市台安县添赢汽车贷款销售服务中心这一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被沈阳警方彻底打掉。
2018年4月以来,沈阳市公安局辽中分局经过全面摸排线索、缜密侦查取证、协调联动攻坚,一举摧毁了以46岁男子刘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2020年5月29日,辽中区人民法院已对该涉黑案件的27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开庭审理并全部宣判完毕。该案为2020年沈阳市第一例宣判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
暴力欺压挂靠大货车主
2018年4月12日,沈阳市公安局驻辽中区扫黑除恶督导工作队获取重要线索:鞍山市台安县添赢汽车贷款销售服务中心对挂靠其公司的大货车车主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非法收取高额管理费。
获取线索后,辽中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
经过2个多月的摸排和走访,专案组发现,该公司对挂靠其名下的大货车主收取高额的管理费,并以各种理由拒绝给已经将贷款还清的大货车过户更名,以不给检车作威胁,强迫大货车车主继续挂靠其公司名下。
同时,该公司还组织“地下执法队”,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对不交管理费或要求提档的大货车收取罚金及保证金。
年龄最高主犯已经75岁
2018年6月,专案组将主犯卜某某及该公司相关人员抓获。其中主犯沈阳辽中区女子卜某某,已经75岁高龄,为该团伙中年龄最高的主犯。
为通过对该公司账目及相关资料的全面梳理分析,专案组获取了该组织大量犯罪证据材料。
2018年7月20日,专案组在青海省湟源县警方配合下,在湟源县某宾馆内将主犯34岁沈阳辽中区男子芦某某抓获并押解回沈。
2018年8月2日,该团伙首要分子刘某某在沈阳市某公寓一出租屋内被警方抓获。
之后,另一主犯45岁女子赵某某迫于公安机关强大的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同时,该组织其他主要成员分别在沈阳市、鞍山市等地先后落网。
组织“地下执法队”
暴力欺压136名司机
为彻查此案,专案组全体民警连续奋战,辗转鞍山市、辽阳市、锦州市、盘锦市等地,先后查找被害人136名、调取证据260余份、梳理书证4000余份、电子物证6000余份,形成了完整而严密的证据链条。
经查,该组织具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及骨干成员,结构紧密、人员固定、人数众多、分工明确,组织纪律严格。
为获取非法利益,该组织以汽车运输公司为依托,招募社会闲散人员及有前科人员,以恐吓、威胁、暴力等手段逼迫大货车车主缴纳高额费用,并组织“地下执法队”不分时间、地点、场合,肆无忌惮地对未交管理费的大货车进行围追、拦截、抢车。
同时,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以暴力、软暴力等形式“以商养黑、以黑护商”。
截至案发,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办公司、企业8家,通过“地下执法队”抓车等手段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
经审讯,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全部涉案人员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团伙中27人获刑
2020年3月11日,专案组对该案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至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
目前,该案共涉及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职务侵占等案件200余起,构成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4个罪名。
5月29日,该案已由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进行一审宣判,首要分子刘某某及其主要成员27人分别被判处二年三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辽沈晚报记者 吕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