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三审合一”制度

辽沈晚报 2020年07月09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董丽娜报道 7月8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获悉,沈阳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出台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审合一”制度,形成保护知识产权“沈阳模式”。

据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海洋介绍,沈阳市检察机关积极与市法院、市公安局共同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审合一”工作机制。针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捕诉合一改革,确定由沈阳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归口负责,集中办理,统一履行知识产权一审案件的检察监督职能。接下来,沈阳市检察院和高新区检察院将强化专门力量,成立专门办案团队,专门研究办理相应审级知识产权案件,同时将适当开展专项行动,努力为知识产权权利人节约维权成本,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还将通过检务公开、公开听证、推出典型案例等,支持高新区院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沈阳品牌,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公开、公平、公正。

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青介绍,依托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制度,将知识产权侵权的民事赔偿、刑事惩治、行政处罚集中累加,提高侵权人的违法成本;有助于减轻当事人重复举证的负担,降低权利人的维权成本;有助于发挥知识产权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协调联动作用,整合保护力量,构建科学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同时,建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会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畅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统一证据标准和裁判理念,提升裁判公信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一体化处理也将增加司法救济的时效性。

据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大海介绍,沈阳市公安局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作为打击的主攻方向,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打击涉假犯罪工作连续多年名列全省第一,先后破获多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并抓获了一大批违法犯罪嫌疑人。

接下来,沈阳市公安局将将围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对象,开展全面排查打击,将打击的矛头直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行业性、普遍性问题,深度挖掘“潜规则”。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危害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安全,制约文化创作活力、影响科技创新等违法犯罪,我们将作为工作重点,予以重点排查,及时梳理并发现涉假案件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发现的案件线索积极组织开展侦办工作。特别是对重大案件,将采取专案攻坚、挂牌督办的方式实施重点突破,发现一起打掉一起,确保发现查处率达到100%,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和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