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来沈阳两级法院 审结涉黑涉恶案224件

辽沈晚报 2020年07月07日

昨日上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辽沈晚报记者在会上了解到,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至2020年6月30日,沈阳两级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24件886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33件219人,恶势力集团50件209人,恶势力团伙141件458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93人,判处财产刑累计23463.8万元。

年初以来,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及看守所封闭管理等不利因素影响,“诉审高峰期”与“案件滞押期”交织叠加,沈阳市法院主动向党委汇报制约开庭审判的“瓶颈”问题,积极筹划被告人提押、核酸检测、个人防护、指定辩护等工作方案,多措并举着力破解“开庭难”,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为案件全部审结扫清障碍。

垄断生猪交易

牟取非法利益

新闻发布会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部分典型案例,其中谷氏父子等19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犯罪一案属于在农村地区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典型案件。

谷某等19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庇护,依仗组织的威慑力和强势地位,垄断某地区的生猪交易,以牟取非法利益。在行业、区域内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09年以来,被告人谷某纠集被告人杨某等人,为树立非法权威,实现在社会上长期称霸一方,以给组织成员工资、奖金、集中食宿,配备无牌照车辆、发放自制凶器等手段,笼络人心、统一管理,通过殴打、辱骂等暴力方式强化控制,并帮助组织成员逃避法律追究,支持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谷某为组织者、领导者,以杨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实施强迫交易犯罪

非法获利167万余元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沈阳市某区范围内,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有组织地大肆进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其中实施故意伤害犯罪5起,造成他人直接经济损失19余万元;实施敲诈勒索犯罪3起,勒索他人财物700余万元;实施强迫交易犯罪,非法获利167万余元。成立某区某水稳站、某沙石料经销处、某生猪交易市场等经济实体,实施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强迫交易等犯罪,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打压、排挤竞争对手,垄断某区的生猪交易行业,非法攫取巨额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被告人谷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此外谷某还犯有寻衅滋事罪以及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等,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24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至4年不等刑罚。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吹响“冲锋号”,全市法院将推进“案件清结”,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予的光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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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沈晚报记者 崔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