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汪洋
上大学时学的是理科,却偏偏喜爱文学。那时候的我就爱舞文弄墨。学校征文每每都能获奖,虽然不能名列前茅,却让我暗自得意,毕竟是对自己业余爱好的一种激励。之后,大学刚毕业那年我在报纸上发表了第一首诗。
参加工作后,单位写材料的担子自然就落到了我的头上。写材料这活儿有道是:好人不愿干,赖汉干不来。每遇到急活儿,起五更爬半夜那是常事。特别是有时候要做“无米之炊”的饭,而我并不是“巧妇”,大有“吟安一个字,捻断数根须”之感。自然我的业余爱好被挤到了可怜的一隅。单位的材料足够我应付的了,哪有时间打理那份闲情逸致?读书和写作就这样被束之高阁,当初的所谓理想也有付诸东流之虞。
工作之余,我仍然爱看书。但这里的“书”已被业务书籍和报刊杂志等快餐所代替。囫囵吞枣式地看了不少,但没有认真系统地看一些名著等大部头的著作,导致我成了“杂食动物”,往往也收效甚微。有一次,我偶然翻看家里书柜,无意中发现柜中书籍逐渐多了起来,而且都是我从前没读过的书。原来,这些都是女儿读完的书。有《基因传》《平凡世界》《百年孤独》《瓦尔登湖》《杀死一只知更鸟》《狼图腾》《我是猫》《边城》等等。在女儿面前,我这个“爱书”的父亲感到汗颜。
至于那些“养在深闺人未识”的书籍,厚厚的三卷本的《辞海》、四卷本的《辞源》静静地独霸一隅已二三十年了,竟然没看几回。现在翻起来看时,感觉这么好的工具书似乎被我暴殄天物了。还有那四大名著,虽然已知悉大致情节,但真正坐下来认真读一读,在思想深处与原著进行一番沟通,与作家心灵契合,还远未做到。于是,在深深自责的同时,重新开始阅读,以丰富我那时常捉襟见肘的皮囊。
女儿从小就爱看书。小学毕业前还学过速读,因此,她看书比较快。记忆中有一次去书店,看到她喜欢的小册子,她竟站着把一本书读完。此后,无论是上大学还是参加工作后,再忙她仍然坚持读书。节假日她经常去书店淘书,买书的钱她从不吝惜。每次回家,她都要带几本书回来看,久而久之我家的书柜总是旧貌换新颜。看这满柜子的书,让我这个总喜欢吃“零食”的人,再也不敢等闲视之,无形之中增添了要饕餮一回的欲望,否则,这些精神盛筵浪费太可惜了啊。
归去来兮,是女儿让我重拾去读那些“大书”的渴望。于是,我在心底默默下了决心。
现在,我尽可能地抽时间去看柜子里的书。女儿也在用行动鼓励我。我先后看完了《红楼梦》《瓦尔登湖》《平凡世界》《百年孤独》《狼图腾》等。每读完一本书,我都感觉自己是在和作家及书里的人物对话,心灵得到慰藉,视野洞开,并激励我珍惜人生,更好地工作和学习。
“好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