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胡月梅报道 “不用提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拥有经费自主支配权,从而集中精力进行临床科研,为患者带去更好的治疗方案。”日前,有医院相关人员说,医院承担的某些项目已经进入公示阶段。
日前,沈阳市制定《公共卫生科技研发专项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包干制”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试行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首批在80个公共卫生研发专项常见多发病医疗技术提升类项目中实施。
据介绍,本次试行改革本着“能放则放、该简则简”的原则,突出诚信管理,充分信任科研人员,减轻科研人员的负担,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构建“规矩在先、责任自负、违规必究”的管理模式,推进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防止科研经费被套取、挪用、浪费等,确保科研经费真正用于科技研发。
“包干制”和以往最大的不同就是赋予项目负责人经费自主支配权,不用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经费单独建账,专款专用,独立核算。沈阳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称:“以往,科研人员要提前几年在项目开始前标出‘出差几次、几个人、住几天’等项目预算,现在只需项目实施完毕按照相关科目和要求据实支出。”
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同时,项目管理也实行“包干制”。沈阳市简化项目过程管理,不再进行年度绩效评价,由承担单位自主管理。在项目考核指标不降低的前提下,项目负责人可以自主调整项目技术路线、实施方案、项目组成员,调整内容由项目承担单位审批,报沈阳市科技局备案。
沈阳市规定:项目验收前,承担单位应在单位内部公示项目经费决算和项目验收报告或成果报告,接受监督。验收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决算表和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对于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承担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纳入科研失信名单,取消承担单位下一年度申报本专项计划项目资格,项目负责人3年之内不得申报市级科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