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灯塔市张某半年前在路上遇到一个收废品的老人,看见废品车上有两块机动车牌照,于是从自己车里拿了几个空饮料瓶,从收废品的老人手里换来了牌照挂在自己的机动车上,企图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逃避电子警察抓拍,没想到被灯塔交警抓获。
6月5日晚,灯塔市公安交警大队接到市支队指挥中心指令,一辆被公安部交管局重点督办的牌照号为辽KA6×××黑色现代牌小型汽车涉嫌套牌,近期经常在灯塔市城区出没。一中队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开展调查,分组进行巡逻堵截。
“6月6日中午12时40分,我们巡逻至光明路天福交通岗时,发现辽KA6×××小型汽车迎面驶来,当时考虑到此处车流、人流较大,为避免拦截时引起该套牌嫌疑车辆驾驶人惊慌逃窜危及其他车辆和行人,决定跟随在套牌嫌疑车辆至空旷地段伺机拦截。当套牌车辆行驶至烟台街道附近一小区门口时,此刻周围车辆及行人较少,我们迅速将其拦截。”一中队民警说。
该车正是公安部交管局重点督办的套牌车辆,而且该车驾驶人张某无机动车驾驶证,张某当场对自己“套牌”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该车原号牌为辽KEU×××。民警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扣留,并将当事人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半年前,张某在路上遇到一个收废品的老人,看见装废品车上有两块机动车牌照,于是从自己车上拿了几个空饮料瓶子,换来两块牌照,挂在自己的机动车上,企图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逃避电子警察抓拍,没想到被灯塔交警抓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二款,《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张某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0元的处罚。收缴套用的机动车号牌。
辽沈晚报记者 王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