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 师

开发商存在诱导性宣传 消费者可通过法律维权

辽沈晚报 2020年06月09日

入住两年,开发商在广告中提及的“启工二校”还没建起来。辽沈晚报记者 王迪 摄

新闻到底:《荣盛锦绣学府入住近两年 承诺的名校却未建》②

新闻闪回:马女士(化名)两年前购买了位于沈阳市铁西区浑河十五街的“荣盛锦绣学府”一套住宅,本想让孩子去“启工二校”接受良好的教育,结果两年后,“启工二校”仍未见踪影,马女士望着已到上学年龄的孩子不住叹息:要不是冲着名校,也不能到这么远的地方买房子,现在把孩子还耽误了。

对此,荣盛锦绣学府楼盘一位负责人表示,当初确实承诺此处建“启工二校”,但不是该开发商的项目,对于学校目前还未建成表示遗憾,近期会积极沟通,争取早日促成“启工二校”建设。

昨日,针对“荣盛锦绣学府”承诺业主“启工二校”一事,辽宁省卓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汉农表示,开发商在广告中提及“启工二校依侧”这类带有诱导性宣传字眼,消费者如果是因此为孩子上这所学校而购房,结果目前学校并未建成,那么开发商需要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消费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荣盛锦绣学府楼盘一位负责人不认为自身的行为属于违约,学校未建成原因并不在于开发商。

辽宁省卓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汉农表示,开发商虽未明确提出购买“荣盛锦绣学府”房产,消费者孩子便可以在开发商提及的这所新建的“启工二校”上学,但是开发商在广告中提及“启工二校依侧”这类带有诱导性宣传字眼,这个宣传也可视为合同条款的一部分,如果消费者购房的主要目的是为“启工二校”而来,而学校没有建起来,开发商需要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消费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如果没有这个规划,我们也不能把学校摆在沙盘里”。荣盛锦绣学府楼盘一位负责人表示,当初确实有“启工二校”的规划,规划学校在2018年建成,但并非由他们开发商建设,目前他们也在主动推进学校的建设。

对于法律界人士认为开发商虽然并非学校建设主体,但在宣传过程中有诱导行为,目前学校未建成,开发商此行为涉嫌违约的看法,这位负责人并不认为自身的行为属于违约,虽然在销售过程中承诺过会有这所“启工二校”,但是学校未建起来,责任不在自身。

昨日下午,辽沈晚报记者来到铁西区教育局,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领导在市里开会,留下记者电话,表示会与记者联系。但截至昨日下午7时30分记者截稿,并未收到教育局任何回复。辽沈晚报记者 崔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