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家
老实说,我不喜欢自己,包括很多人说的韧性这点,所谓优点。每个人都有某种天性,我大概是那种特别能咬牙做事的人。小时候我家成分不好,同学们都歧视我,但又怕我,因为都知道我认死理,不认输。身上有股劲,谁欺负我,我一定会跟他一战到底。
牙齿的事情是这样的,我天生多两颗牙,换牙时下颌的四颗老门牙不肯掉,新牙往里边拱出来,至少往里斜了二三十度,老牙掉了后很难看。要现在就需要去整形,戴牙套。但我们那时哪有这讲究,难看就难看,没人管的。我自己管了,每天用舌头往外推,梦里都在推,一天推上千次,推了一年多,硬是把它们推出来了。
另一件事是这样的,大概是我十一岁那年,我哥买了双带铜扣的塑料凉鞋,在当时是很贵很时髦的。穿了没有几天,有一天发洪水,我哥过溪坎时摔了一跤,丢了一只鞋,被湍急的溪流卷走。我妈知道后很心痛,沿着下游去找了几里地,她站在一个湾前,认定这只鞋一定在这湾里。但湾有百十亩地那么大,跟大海捞针一样,怎么找得到?
母亲放弃了,我却没有。我连着三天去湾里找,湾里的水很深,洪水期间水又很浑,只能潜水下去用手摸,一片片水域摸。一天下来我浑身起了一层褶子,因为在水里泡的时间太久。没有人认为我能找到那只鞋,但最后我就是把鞋找到了。我身上就有这股死劲,认准的事会一寸寸去接近。
包括我后来写《解密》,被人退了十七次稿,折腾了十多年,我就是不放弃。这是优点吗?我不知道。如果让我选择,我可能不要这个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