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理受理环境案8000余件

辽沈晚报 2020年06月06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崔晋涛报道 6月5日上午10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辽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暨典型案例网络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以来辽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2017年-2019年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全省法院坚持严厉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共依法审理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8000余件,其中审理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1827件,审结1535件;受理环境资源民事4226件,审结3313件;受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580件,审结2426件;受理环境公益诉讼118件,审结100件,为辽宁建设提供了有利司法服务和保障。

今年1月3日,辽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揭牌成立,成为辽宁法院首个专门化审判机构,集中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等3类案件,同步出台《关于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试行)》,确定辽宁环境资源案件受理范围,为全省法院规范环资案件裁判标准打下基础。年初以来,辽宁法院在探索集中管辖、实行环资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与省检察院畅通协调联动机制等方面均取得明显成效。

目前,全省法院已经建立了全省跨域立案制度,既适应当事人多样化、个性化司法需求,又解决异地诉讼难的问题。全省法院将继续推广巡回审判和智慧庭审工作,运用视频庭审等信息化手段开庭、调处和宣判,为当事人提供更便利的诉讼方式。

辽宁高院根据法律政策变化、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案件审理情况,形成环境资源案件定性案例培育、筛选、发布、研究、成果转化机制,每年将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评价和指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