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每名律师每年参与 不少于50小时公益法律服务

辽沈晚报 2020年05月21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董丽娜报道 辽宁省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

近日,省司法厅与省律师协会出台的实施意见中做出上面的倡导,以此组织、引导、支持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推进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公益法律服务是指全省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

实施意见列出了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服务领域,鼓励、引导律师为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为城乡群众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服务;参与公益性法治宣传活动,担任普法志愿者、法治辅导员等;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或者通过其他渠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参与法治扶贫活动,到欠发达地区担任志愿律师;协助党政机关开展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化解、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城市管理执法等工作;提供公益性律师调解服务,志愿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参与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服务;从事公益法律服务政策研究、立法论证、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工作;为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提供赞助或者支持;从事其他形式的公益法律服务。

实施意见明确,律师从事公益法律服务应当依法依规,勤勉尽责,可以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对服务内容、方式、工作条件等进行约定,规范服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