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省学生资助资金总投入21.68亿元

辽沈晚报 2020年05月20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胡婷婷报道 2019年,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总投入为21.68亿元,已建立了覆盖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个阶段的资助政策体系,实施的资助项目达20多项。近日,我省发布《2019年辽宁省学生资助发展报告》。

报告显示,2019年,我省学生资助资金总投入为21.68亿元。其中国家资助(各级财政投入)学生64.43万人,投入资助资金共18.53亿元(不含国家和地方免费教科书资金),占全部投入的85%,财政性资金在经费投入中占主导地位。学校投入(高等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助资金共2.97亿元,占全部投入的14%,是高校资助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等各类资助资金共1730万元,占资助资金总额的1%。

对学生的资助已经实现了资助范围的“三个覆盖”,即对所有学段的全覆盖,对公办和民办学校的全覆盖以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覆盖。2019年,辽宁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需求,出台或调整一系列资助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首先,调整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资助体系,按学期对其发放生活补助,实现了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另外,调整了职业院校奖助学金资助政策,为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我省决定扩大高等职业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将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10%,即由目前占全部在校生的3%提高到3.3%,将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000元提高到3300元。还在中等职业学校中,首次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此外,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辽宁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全部纳入资助体系,做到 “应助尽助”。

在国家助学贷款受理工作方面,全省91个县(区)、市全年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3.33万人,贷款金额2.25亿元,做到了“应贷尽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