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7项目完成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

辽沈晚报 2020年05月12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朱柏玲报道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印发农业农村和新型城镇化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目标考核(评估)合格名单的通知》,辽宁省7个项目全部通过目标考核(评估),顺利完成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这7个项目中,国家第九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有5家,分别是国家梅花鹿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国家有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国家水稻种植与加工标准化示范区、国家红鳍东方鲀养殖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国家绿色食用菌栽培标准化示范区;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有1家,是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有1家,是新民市人民政府。

这7个项目涵盖了农业农村和新型城镇化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的所有项目类型。“通过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使承担单位农业生产标准体系逐渐建立完善,标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大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增强,农业生产效率、农民收入普遍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