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就泄露客户个人信息致歉

辽沈晚报 2020年05月08日

针对有客户在网络上公开投诉个人交易流水信息被泄露一事,中信银行最新回应称,经核实,有员工未严格按规定办理,向第三方提供了客户的收款记录。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涉事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5月6日,脱口秀演员王越池(艺名“池子”)在微博上发文称,中信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在未经其授权、未经任何司法机关合法调查程序的情况下,将其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提供给与其发生经济纠纷的笑果文化公司,侵犯了个人隐私。

王越池表示,没有其身份证,也没有其银行卡和司法机关的调查令,笑果文化竟然能从中信银行拿到其近两年的账户流水并打印出来。

“之后我们打电话给中信银行,中信银行说这是配合大客户的要求。”王越池说。

对此,中信银行在其微博发布致歉信称,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涉事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协力律师事务所资深顾问江翔宇认为,中信银行此举涉嫌违反商业银行法及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

江翔宇表示,金融行业因为涉及个人的资产安全,因此金融机构的保密义务相对于其他行业会更高,金融监管部门亦一直将保密义务作为金融监管的重点。

就在前不久,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银保监会始终对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损害客户信息安全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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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客户”账单被泄露 “小小客户”信息谁来保护?

近日,脱口秀艺人“池子”通过微博发布长文称,在处理与笑果文化的合约纠纷时收到的案件材料里,竟包含自己在中信银行的个人账户交易明细。他给银行打电话要说法,对方称提供其个人交易明细是“配合大客户要求”。5月7日凌晨,中信银行通过官微向“池子”致歉,并称该行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目前,这起事件仍在社交媒体发酵。显然,公众对这起信息泄露事件的关注,已经超越“池子”与笑果文化之间的纠纷本身。此刻,萦绕在公众脑海里最大的疑问,可能已经不是“池子”和笑果文化之间发生了什么,而是:素来在保护客户个人隐私方面秉持最高标准的银行,为何凭“大客户”一声招呼就轻易交出另外一个客户的账单?

银行业因为其特殊性和监管要求,需收集客户大量的个人核心信息,客户交易信息也承载了大量个人消费、社交信息。鉴于此,在金融发达的国家,银行业在客户个人信息保护上都是“模范生”。未经法定机关和法定程序,银行业不得对外提供客户个人信息,这是世界通例,也是客户把个人身家交给银行打理的信任基础。中信银行泄露“池子”账单一事,既突破公众想象力的底线,也破坏了社会信任的基本底线。

“池子”账单泄露事件,只是个人隐私泄露之殇的最新注脚。买车之后,很快推销楼盘的电话如约而至;报名职业资格考试之后,很快就能接到推销“论文版面”的电话;给孩子报名辅导班之后,很快就能接到另一个辅导机构的电话……熟悉的经历,熟悉的“味道”。个人信息和隐私“裸奔”,已经让我们不得不习惯去当一个“透明人”,这是一个令人无奈的现实。

尽管如此,当知道自己信任的银行竟可以为“大客户”开口子,轻而易举地交出另一个客户的对账单,公众还是会感到不平和愤怒。因为它意味着银行背后的行事逻辑是:在“大客户”的面前,法律和制度可以突破,“小客户”的个人信息可以不被保护。最让大家感到担忧的是:作为“小客户”,知名艺人“池子”尚且有如此遭遇,那作为“小小客户”的普通百姓,个人信息岂不是更可以随意出卖和交换?

因此,回到“池子”账单泄露事件本身,中信银行除了道歉和处理涉事员工,可能还需要回答公众几个问题:谁有权限以及通过何种程序调阅客户信息?谁有权限以及通过何种程序可以对外提供客户信息?把“小客户”信息交给另一个“大客户”,真的只是“个别员工未严格按照制度操作”,还是心照不宣的“惯常操作”?

公众期待中信银行再出来“走几步”,回答上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