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发布高校毕业生安居办法

辽沈晚报 2020年04月29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李娜报道 昨日,浑南区在全市率先推出《沈阳市浑南区(沈阳高新区)高校毕业生安居办法(暂行)》,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租住政府公寓和人才用房进行租金补贴。

根据该办法,申请者获得补贴后,政府公寓房租相当于100元/月/套,人才用房个人享受面积部分租金相当于免费。补贴年限为本科毕业生不超过3年,硕士毕业生不超过4年,博士毕业生不超过5年。

此次浑南区提供的安居房源分为政府公寓和人才用房两类。其中,政府公寓申请由浑南区重点企业(以沈阳高新区管委会公布的重点企业名录为准)作为申请主体,为职工申请政府公寓,职工需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沈阳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以上。

人才用房需由毕业生个人作为申请主体,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2020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原籍非本市,提出申请当年在浑南区落户;毕业生需为首次就业,在浑南区重点企业(以沈阳高新区管委会公布的重点企业名录为准)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或其他政策性住房待遇;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最多申请1套。

据了解,政府公寓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人才用房建筑面积为40-160平方米,均配备床、衣橱、厨柜、烟机灶具、热水器、洁具。租金补贴标准为政府公寓为300元/月/套。补贴后,个人每月只需付租金100元。人才用房为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毕业生850元/月,博士毕业生1250元/月。补贴后,个人享受面积部分相当于免租金。

在该办法规定下,申请人需主动提出申请,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进行统一配租,并给予租金补贴。该办法所列各类房源实行政府定期公布房源、限期申请、额满截止的原则。

在沈阳市现有政策基础上,浑南区此次发布的安居办法相应延长了补贴年限。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享受《沈阳市吸引人才就业创业租房补贴》基础上,可继续申领区级补贴。根据不同学历层次,分别延长1年、2年、3年。

浑南区第一批人才安居用房将于近期推出,主要以政府公寓为主,下一步将继续推出人才用房,浑南区将每年根据房源情况,定期公布相关信息,并组织申报。此次出台的安居办法主要针对高校毕业生,下一步该区还将探索推出针对其他层次人才的系列安居办法,持续提高人才安居工作管理水平,改善人才安居环境,提升地区人才吸引力,努力实现打造东北地区、乃至全国地区人才高地的良好愿景。

申请政府公寓

所需资料

(一)《员工宿舍申请书》;

(二)《宿舍员工申请明细表》;

(三)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派遣员工需提供派遣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才用房

所需材料

(一)《浑南区(沈阳高新区)毕业生安居住房申请表》;

(二)毕业生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已婚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租金补贴

所需材料

(一)《租房补贴申请表》;

(二)毕业生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房屋租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