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8家医院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辽沈晚报 2020年04月24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胡婷婷报道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面向社会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市卫生健康委责成市第六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共同组建沈阳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联合实验室,共同承担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有偿服务工作。

检测遵循自愿自费原则,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依据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临时设立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价格项目的通知》执行,单项最高限价为60元(相关检测试剂除外),检测费用由市民个人承担。

医院感染门诊工作时间为每日8:00—11:30,13:00—16:30。有检测需求的市民可拨打承担检测服务的8家医疗机构的预约电话预约检测时间,并按预约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医院感染门诊采集标本(鼻咽拭子)。被检测者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标本采集后至检测结果报告出具前,暂不要外出,避免与公众接触。

沈阳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联合实验室于第一时间将检测结果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被检测者,请被检测者于标本采集后48小时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检医院领取检测结果报告单。

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市民服务需求,适时增加检测服务机构数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最大限度满足市民检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