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立足职责、主动作为,不断提高疫情防控追责问责工作精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筑牢纪法防线。
把稳尺度:念好追责问责“准”字诀
“现在防控任务担子重,要求多。一不留神犯了错,免不了流汗又流泪。”疫情防控期间,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纪工委书记徐永卓到社区监督检查时,一位社区干部向他“抱怨”。
如何在保持严查严处高压态势不放松的同时,保护好疫情防控一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念好“准”字诀是关键。
湖北省纪委监委要求严格把握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为公与徇私、主观与客观的界限,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轻微过错,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以提醒和教育为主;对已经尽力履职,但因客观条件所限而出现工作不到位的,免予问责,坚决防止“一有错就追责问责,一追责问责就动纪”。
“在疫情防控压力下,不能让问责数量成为比较监督强度的关键指标,只有精准问责才是有效问责。”专家表示。
完善制度:严把追责问责规范关
“这名村党支部委员的行为虽不妥,但属工作方法问题,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应该适当降低处理档次。”虽已入夜,广东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几位同志还在办公室挑灯夜战,对地市上报的一起违反疫情防控要求案件进行讨论。
这是疫情防控期间,广东省纪委监委建立提级审核“三方会审”机制的缩影。根据广东省纪委监委要求,由监督检查室办理追责问责案件审核工作,并征求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意见,重点防止依据不准、扩大泛化等问题。截至3月22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共提级审核“三方会审”涉及疫情防控追责问责案件192件次,提出不同处理意见33件次,占比17.2%。
不仅是广东,近段时间以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严把疫情防控领域追责问责工作规范关。
不忘温度:不让战“疫”干部辛苦又“心”苦
2月11日,对于浙江遂昌县新路湾镇远路口村村委会主任潘顺俊来说,心情犹如坐上了过山车。
当天下午3时许,遂昌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来电,反映潘顺俊不落实疫情防控宣传、排查等要求,且以打麻将形式聚集赌博。7个小时后,新路湾镇纪委就完成调查工作,对潘顺俊进行了公开澄清正名。
“纪委如此快速地给我澄清正名,我觉得特别暖心。”潘顺俊说。
疫情防控期间,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不实信访举报问题澄清正名,充分释放“谁为事业担当,组织就为谁担当”的强烈信号。截至3月11日,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为119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澄清正名让基层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容错纠错机制则帮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问责是手段,不是最终目的。”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秘书长蒋来用认为,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不仅可以更好地实现问责目的,还能解决制度运用和操作中产生的一些问题。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