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人性化执法 非机动车违法者当15分钟协勤

辽沈晚报 2020年04月22日

◀在沈阳市建设大路,一名外卖小哥骑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交警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辽沈晚报记者 查金辉 摄

“您好,您已违反交通规则,请把电动车停靠路旁……”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铁西一中队交警赵陈说。

昨日下午2时,记者在沈阳市建设大路兴工街岗亲身经历了铁西一中队交警执法的过程。

当天室外温度低且风很大,穿着较厚的衣服站在路口仍觉得很冷。路口有几名交警在指挥交通。

红灯时,有人越线、踩线,交警不仅耐心劝阻,还要注意前方信号灯的变换。绿灯时,让行人与非机动车快速通过,还要协调右转车辆避让。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多数市民能遵守交通规则,但也有极个别市民不遵守交通规则。

下午2时15分,一名骑电动车的年轻男子在快车道从东往西到路口转弯时,被铁西一中队交警赵陈当场“拿下”。赵陈对其进行教育后,让其穿上反光背心、戴上红色帽子手举写着“守法礼让文明行,全民共创文明城”的小旗在路口进行了15分钟左右的协勤工作,同时告诉这名男子,一定要注意安全。

“他在机动车道快速行驶,属于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而且速度过快也不安全,现在我们以批评教育为主,要让他们意识到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交警赵陈说。

交警正在这边处理骑电动车的年轻男子时,路口对面又一名骑共享单车的男子逆向骑行至路口。

“您好,您刚刚逆行过来已违反《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三章,第十七条逆向行驶的规定,请您配合我们执法。”铁西一中队交警黄威说。

“今天比较着急,目的地就在这附近,我想抄个近道就从这边逆行过来了,听了交警的劝说和教育以后再也不能这样了。”骑共享单车的男子说。

随后,这名骑共享单车的男子也跟骑电动车的男子受到了同样的“待遇”。

辽沈晚报记者 王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