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个人不动产登记缩至3个工作日内

辽沈晚报 2020年04月09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张阿春报道 沈阳市将存量房转移登记、回迁房登记、房改房登记、解遗办证登记、变更登记和更正登记等业务全部调整为3个工作日内办结。

2019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在2019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在提前实现上述目标任务的同时,沈阳市提出2020年将不动产登记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记者从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今年以来,沈阳市加快推进重点工作进度,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对登记过程中程序繁多、影响效率的环节进行梳理,通过再造和优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本次涉及个人的不动产登记时限调整包括二手房交易由4个工作日减为3个工作日,回迁房、房改房、解遗办证由5个工作日减为3个工作日,变更登记和更正登记由5个工作日减为3个工作日。

目前,沈阳市涉及个人的不动产登记时限为:商品房登记,即时办结;二手房交易,3个工作日;不动产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3个工作日;房改、解遗、回迁、变更、更正登记3个工作日;不动产权证书(证明)补、换证,即时办结;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预计4月底前,沈阳市涉企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也将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