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独立举办 职业教育或参与公办职业教育

辽沈晚报 2020年03月12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主任记者经淼报道 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支持企业独立举办职业教育或参与公办职业教育,重点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二级学院、技术创新中心、职业培训中心和生产性实训基地。

近日我省发布的《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支持企业独立举办职业教育或参与公办职业教育,重点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二级学院、技术创新中心、职业培训中心和生产性实训基地。企业要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职业院校要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引企驻校”,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协同育人,广泛推进“订单、定制、定向”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实用性、针对性。每所高水平现代化高职院校至少建设1个以企业为办学主体的二级学院,每个高水平特色专业群至少建设1个以企业为办学主体的特色专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鼓励社会力量与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和二级学院,2020年,初步建成10个左右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