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做好境外来(返)沈人员居家隔离工作的指导意见

社区要建立境外来(返)沈人员电子档案

辽沈晚报 2020年03月12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李娜报道 据沈阳市民政局介绍,目前,沈阳对于境外来沈的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实施分类照护;每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定时与居家隔离的境外来沈人员交流,疏导情绪、打消顾虑。

日前,为进一步细化“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疫情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扩散风险,沈阳市民政局制定了《关于做好境外来(返)沈人员居家隔离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一版)》,对2月18日零时以来,自(途经)疫情严重国家(地区)来(返)沈人员实行居家隔离和“一人一策一档”管理。

意见指出,社区要建立境外来(返)沈人员电子档案并将电子档案纳入沈阳市重点人群排查管理平台,及时掌握境外来(返)沈人员健康状况及隔离情况。建立境外来(返)沈人员居家隔离社区主任群,及时交流信息。建立居家隔离人员身体异常处置方案,制定应对措施。隔离期满要及时向所在区疾控部门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

同时,社区要与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返)沈人员居家隔离的交接工作,详细登记居住地址,为每名居家隔离观察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指导其进行居家隔离,为独居或生活不便的境外来(返)沈人员提供居家生活帮办服务,提供塑料垃圾袋,做好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不仅如此,要有针对性开展人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对于境外来(返)沈的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实施分类照护。每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定时与居家隔离的境外来(返)沈人员交流,疏导情绪、打消顾虑,鼓励其积极配合居家隔离观察。

同时做好对本社区居民的情绪疏导,积极宣传政府对境外来(返)沈人员的工作政策,普及疫情防控常识,安抚居民情绪,提倡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