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推“十一”条举措支持文旅企业渡难关

辽沈晚报 2020年03月08日

近期,辽宁出台《辽宁省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政策措施》,十一项举措帮助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工作,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十一项举措包括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金融政策支持;推进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支持开发新业态、新产品等方面。

其中,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方面,《措施》中提出,鼓励各市通过贷款贴息、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补贴等方式,帮助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冰雪项目、旅行社和景区(温泉)等旅游企业纾困。

调整2020年度各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方向,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出版发行、广播电视、文化旅游、休闲娱乐、演艺等行业倾斜。依托国家级和省级电影专项资金,对受疫情影响而停业的影院,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予以适当补贴和支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延期征缴和减免电影专项资金。

在支持开发新业态、新产品方面,《措施》提出要引导文化和旅游企业围绕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的新变化和新需求,大力推进产品创意创新和服务提质升级,不断提高产品的文化含量、生态含量和科技含量。

结合疫情过后市场需求变化,深化“文化+”“互联网+”,促进数字出版、智慧广电、网络文学、动漫游戏、电子竞技、数字娱乐、在线会展、数字生活等新型文化业态。充分挖掘全省温泉、森林、海洋、湿地、冰雪等自然资源优势,引导文化和旅游企业大力开发自驾露营、生态旅游、康养旅游、亲子旅游、文化演艺、文化创意、休闲度假等具有市场前景的新业态和新产品。推动5G、4K、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高新技术的创新应用。

“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也作为《措施》中的一项,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限。开通行政审批受理便民通道,实行电话预约办理,推动更多文化和旅游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因疫情而延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经主办单位同意可实施“容缺审批”。开通防疫抗疫类题材出版物选题、印刷、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备案审核绿色通道,适当宽延相关许可证到期延续办理时限。

辽沈晚报记者 王月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