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标准;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提出上述内容。
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等因素确定学费、住宿费
在重点任务方面,提出改革完善投入机制。按照“两个只增不减”,即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要求,足额承担财政教育支出责任。
推进成本合理分担常态化。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标准,并建立与财政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学校要以全成本核算模式计算学生培养成本,合理确定自费来华留学生学费标准。
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
在优化投入结构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精准落实控辍保学各项要求,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着力解决随迁子女就学、家庭无法正常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的农村留守儿童入校寄宿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资助资金投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
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与当地公务员等同
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水平。《实施方案》提出优先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政策,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及时兑现到位。严格规范教师编制管理,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对符合条件的在岗普通中小学非在编教师加快入编,并实行同工同酬。根据幼儿园规模,合理配备保教保育人员,按照岗位确定工资标准,逐步解决同工不同酬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中小学班主任津贴专项资金并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津贴标准每月不低于300元。
支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与高考综合改革协同推进
支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与高考综合改革协同推进。推动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加大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支持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聚焦服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高校转型发展。保证对高校基础研究的稳定支持,健全高校人才引进政策和激励机制,加强产学研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统筹留学经费资助政策,支持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
严禁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严禁超标准建豪华学校
及时调整超越发展阶段、违背教育规律、不可持续的政策。《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办教育,严禁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超标准建设豪华学校。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动态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编制预算、优化结构、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辽沈晚报主任记者 经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