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支持复工复产34条政策措施

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辽沈晚报 2020年02月22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朱柏玲报道 推行登记许可事项“网上办”;扩大告知承诺制度适用范围,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支持企业扩大医用防护服和医用口罩产能,加速疫情防控所需相关药械应急审批。

昨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发布《关于支持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出台34条政策措施支持我省企业积极有序复工复产。

《意见》提出,注册登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省药监局审批事项、特种设备相关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事项实行“网上办”,通过网上办理、电话咨询、邮寄送达、网络指引等多种有效手段,实行不见面审批。

同时,扩大告知承诺制度适用范围。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行告知承诺制。

《意见》还提出,建立行政许可应急绿色通道。对生产销售防疫用品的企业需要办理登记注册业务的,坚持特事特办原则,开通绿色通道,当场受理及时发照;支持企业扩大医用防护服和医用口罩产能;加速疫情防控所需相关药械应急审批;支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复工复产。

还将开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绿色通道等知识产权相关许可绿色通道。

《意见》指出,将延长行政许可期限,包括营业执照办理变更登记期限,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期限,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期限,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期限,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许可期限,办理专利相关期限,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测机构许可期限,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测人员许可期限,并合理维持认证证书有效期限、延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期限。

在加强质量技术服务帮扶方面,包括开展“一企一书一策”质量帮扶,增加标准有效供给和技术服务,强化企业复工复产计量帮扶,加强对申请CCC免办业务企业帮扶指导和检验检测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意见》还包括减免审批和技术服务费用,提出免收疫情防控医疗器械注册费用和减免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收费;优化企业信用监管,支持企业修复信用复工复产;严查违规收费和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减轻复工复产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