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期间,全省要避免组织举办各类人才聚集性活动,全省各级职称评委会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开展职称集中评审,对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评审职称时予以倾斜……近日,省人社厅出台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人事人才工作指南》,对全省人才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加大对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才的政策倾斜
职称评审要对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线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并且在2020年度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以及省“百千万人才工程”、资助项目等选拔中,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予以倾斜。在2020年国家和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计划中,增加疫情防控和科研的选题,适当延迟申报日期,并给予经费资助。
暂停博士后进出站服务窗口现场办理,所有手续全程网上办,延长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博士后综合评估、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日期,具体申报时间以国家通知为准。其中,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整体延后2个月,各设站单位的数据填报与自查时间调整为2月17日-4月30日,并于7月10日前报送《博士后工作评估评价表》。
取消邮寄纸质《博士后工作评价表》,改为向指定邮箱发送。在2020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评审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
公开招聘均改为网上组织或延期举办
支持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紧急补充医护人员,可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采取网上面试、考察等方式直接招聘聘用,相关招聘手续可待疫情结束后补办。如省属高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确需工作急需组织公开招聘,尽量采用电话、视频、互联网等非现场接触方式办理有关事项,相关体检、考查活动和相关手续可延后开展或办理。
推迟有关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暂缓职业资格纸质证书发放和补办,统筹、组织做好上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安排,部分考试将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视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必要调整。
不得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职称集中评审
有关系列(专业)评价方式设置现场答辩、业绩展示、考试等环节的,疫情防控期间均可以按规定程序作出调整。疫情结束后,组织进行年度职称评审中的现场答辩、业绩展示、考试等环节的,要严格按照属地化原则、满足当地疫情防控等工作要求,审慎组织实行。
采取“网上办、邮寄办、延期办”等方式,为广大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便捷服务。省人社厅组织开展的各类人才政策补贴、资助和奖励受理以及资助项目申报,暂推迟到2020年3月31日,并采取“网上申报+邮寄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接受申报,集中接收邮寄材料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31日。
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