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涉疫情暴力妨害公务案 仅用6天 严惩速判

辽沈晚报 2020年02月13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吉向前报道 2月12日9时30分,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在盘山县看守所配合协助下,利用微信群“隔空”公开审理了一起抗击疫情期间妨害公务的刑事犯罪案件,在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利用速裁程序,依法判处被告张某拘役五个月。仅用6天时间,依法完成了该案的立案、取证、批捕、起诉、审判各项工作。

2月5日晚9时05分,盘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在东郭镇光辉卡点配合防疫部门对进城车辆人员进行盘查时,一名男子驾车逆向行驶,并不听劝阻、拒绝盘查、强行闯卡,刮倒执勤工作人员后逃逸,致使执勤人员左侧肘、膝及面部多处受伤。

要尽快破案、依法严惩!盘山县公安局连夜落实,进行案件会商后,确定联动机制,通过当时案发现场的信息进行追踪破案。当晚10时,犯罪嫌疑人张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其强行闯卡、拖拽交警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2月6日,盘山县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盘山县公、检、法三机关秉公依法办理,充分体现了疫情期间从严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案系抗击疫情工作开展以来,辽宁省首例宣判的涉疫情暴力妨害公务案。该案的快侦快判有力维护了抗击疫情工作秩序和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为抗击疫情树立了法律红线,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和良好的社会效果。

盘山县公安局郑重提醒:在抗击疫情的非常时期,任何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