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天出具16份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

省贸促会为辽宁企业挽回数千万美元损失

辽沈晚报 2020年02月09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董丽娜报道 截至2月8日18时,辽宁省贸促会已通过“不见面办公”免费为12家辽宁省进出口企业出具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16份,涉及合同金额总计1.22亿美元。

辽宁省贸促会继2月4日开出了辽宁省首份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后,从2月5日至8日,又为辽宁易发式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菲利伯格流体技术(大连)有限公司、大连荣粲花园家居用品有限公司、鞍山紫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铁岭原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辽宁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铁岭特种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铁岭风景文具有限公司、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丹东临港产业园区和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11家企业开出15份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主要出口菲律宾、土耳其、芬兰、波兰、印尼、日本、巴基斯坦、孟加拉、以色列、德国、瑞士等国。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会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该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在域外具有强大的执行力。辽宁省贸促会开出的涉及1.22亿美元的16份证明书,可为企业挽回数千万美元的损失,在目前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将帮助辽宁省的出口企业有效应对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少企业损失。1月29日,辽宁省贸促会发布了《从即日起,辽宁省贸促会将为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开具事实性证明》。目前,中国贸促会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