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要执行延迟开学规定 错峰返校

辽沈晚报 2020年02月09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主任记者经淼报道 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月7日发布《关于做好春节后人员流动错峰调节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人员返程高峰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领导,实行错峰调节,强化排查监测,防止疫情蔓延。

《通知》要求,重要行业及时开工开业。保障城乡运行、疫情防控、能源供应、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于2月3日起正常开工开业。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指导帮扶,实现各类企业错时开工。

各类学校错时开学开课。省内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校要严格执行延迟开学的规定,可错峰安排返校时间;在开学前,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举行任何线下教学和集体活动。校外培训机构未经批准均不得开展培训活动。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确保正常有序运转,工作人员原则上按规定及时返岗,疫情防控期间可实行弹性工作制,提倡居家通过手机、网络、视频等渠道和方式办公。

企业开工开业后,鼓励实行错峰上下班。学校开学后,倡导实行不同学校、不同年级、不同班级错时上下学、上下课。各类学校开学后,要明确专人落实晨午检制度和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监测管理。上班上学期间不得集中就餐,应安排盒饭或简餐。

另外,《通知》要求有序恢复公路运输服务。做好急需复工企业员工、机关事业单位返岗人员等重点群体运输,对具有一定数量规模的,要制定运送方案,确保直达目的地,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对集中返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车辆接站。

严格预防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封闭交通工具要尽可能预留必要区域供途中留观使用。加强售票管理,适当控制各类交通工具客座率,避免旅客过分拥挤带来次生问题,防止疫情扩散。加强农民工返城疏导。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