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父亲的女友 抚顺一女子获刑

辽沈晚报 2020年01月23日

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厮打,抚顺女子程某把父亲的女友林某头面部及身体多个部位打伤,半年后林某不幸去世。

林某的家人认为,外伤和精神打击导致林某旧病复发、加重,程某除了应承担治疗费用,还应承担旧病复发死亡的赔偿责任。

去年10月28日,法院判决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5岁的程某是抚顺人,其父与林某是男女朋友关系。2018年9月4日晚,程某来到父亲家中,因琐事与林某发生口角,进而厮打。程某拳打脚踢造成林某多处骨折、眼睛钝挫伤、眼角皮肤裂伤、耳廓裂伤及耳道出血等。

经鉴定,林某骶尾部损伤为轻伤二级,身体其他部位受伤为轻微伤。林某住院治疗6天,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及交通费等均由程某的父亲承担。2019年3月中旬,林某因肾衰不幸去世。

程某供述,父亲曾答应每月给500元生活费,还答应给2000元用于买手机,但一直没给。事发当天,程某接到父亲电话后赶到父亲家中,她说父亲只承认买手机的2000元,不承认每月500元生活费的事。在程某与父亲争论过程中,林某拿起遥控器扔了过来,继而引发双方厮打。

东洲区人民法院认为,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一处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判决: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林某家人提出,受伤导致林某旧病复发、加重,后半年离开人世,这是身体受伤直接导致的,程某除了要承担治疗费用,还应承担林某死亡的赔偿责任。东洲区人民法院驳回了这一诉讼请求。

林某家人提出上诉。2019年10月28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认为,林某家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林某的死亡与被程某打伤有直接关联,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辽沈晚报记者 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