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沈城东南部地区的系列砸车盗窃案件经过沈河警方多日努力,终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专挑无人值守的停车位进行砸车盗窃,车内“现金、笔记本、皮包”等物品是犯罪嫌疑人主要寻找的目标。
2019年12月25晚至26日凌晨,沈阳市沈河警方接到多起群众报案。在沈阳市沈河区方家栏地区连续发生多起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市民将自己私家车停在路边后,第二天一早发现车辆被人砸坏,车内被翻得一片狼藉。
案发后,凌云派出所迅速组织全所警力展开摸排调查,在分局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历经三日的连续工作,于12月30日18时许,在大东区一网吧内将犯罪嫌疑人25岁的河北人崔某某抓获。经审讯,该人对砸车玻璃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待在外区实施砸车玻璃盗窃作案多起的犯罪事实。
沈河警方趁势追击,又经三日连续工作,于2020年1月2日16时在沈河区一居民楼将另一犯罪嫌疑人、27岁的葫芦岛人姚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姚某对砸车玻璃盗窃一部价值1.2万余元平板电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向警方交代:他先后多次通过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造成百姓财产损失。目前警方已破案11起,涉案价值1.3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崔某某、姚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沈河警方介绍,在破获的砸车盗窃的案件中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在光线昏暗处。深夜和凌晨的案件基本都是发生在无人看守的开放式、半开放式的居民小区,还有相对僻静的道路边和小巷里停放的机动车。
民警提醒:最好的防盗措施就是不在车内放任何财物,砸车盗窃者多数是看中了车内的财物,车上没有东西,他自然不会下手。不仅仅是副驾驶位置上没有财物。后排座、后备箱都不要存放贵重物品。
车主下车离开时应,贵重物品、车钥匙、备用车钥匙随身携带,或放在车内隐蔽处,不能让别有用心的人从车外直接看到。
辽沈晚报记者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