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警方销毁非法烟花爆竹2276件。 辽沈晚报记者 王迪 摄
数千米之外,倒数后下达点火指令,电子起爆的火苗蹿入堆成小山的烟花爆竹中,几秒钟后,一声爆炸,“蘑菇云”滚滚生起。
昨日,沈阳警方集中销毁一批近期收缴的非法违规烟花爆竹。
据介绍,为全面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沈阳警方不断加大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9起,抓获违法人员10人,其中行政拘留5人,收缴烟花爆竹2276件。
昨日上午10时许,在泼洒柴油,铺设引线后,现场人员撤退到数千米之外的开阔地。“点火!”一声令下,两条引线被引燃,“火龙”蹿向烟花鞭炮堆成的小山,噼噼啪啪的响声持续约半小时。
按照《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我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内的地区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限制区域。
在限制区域内,今年春节期间允许销售时间为1月17日至1月31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七),允许燃放时间为1月17日至1月31日和2月8日当天(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七和正月十五当天),其他时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沈阳警方强调,在2020年春节期间将加大查处力度,全面排查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及时依法查处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防止非法产品流入市场,防止因违法违规烟花爆竹引发的案(事)件。
春节、元宵节等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段,公安机关将强化社会面巡逻管控,维护燃放秩序。
公安机关提醒:烟花爆竹零售业户要守法经营,必须在审批的地点销售和存放烟花爆竹。市民朋友要从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购买时要选择质量好、药量小、安全性高,符合我市允许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品种、规格的产品。
公安机关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发现涉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等行为,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拨打“110”电话举报,公安机关对查实的重大线索举报人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辽沈晚报首席记者 吕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