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起我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居民大病险最低支付比例提至60%

辽沈晚报 2020年01月17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胡婷婷报道 今年1月起,辽宁省正式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城乡居民执行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今年还有更多救急救命的好药纳入药品目录,农村居民医保报销的药品品种与以前相比增加1倍以上。

辽宁省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前,城镇和农村居民执行两种医保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保障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保障城镇未就业居民,整合两项制度就解决了城乡间医疗保障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整合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将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标准、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个统一”,城乡居民将公平享有医保待遇和服务资源。

制度整合以后,城乡居民将执行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今年还有更多救急救命的好药纳入药品目录,农村居民医保报销的药品品种与以前相比将增加1倍以上。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也会整体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将达到6000家以上,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达到790家,这就让农村居民就医选择范围更大。

在待遇水平方面,城乡居民住院和门诊保障实现均等化,农村居民到三级以上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平均提高10%-15%,住院待遇进一步向大病患者倾斜。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慢病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参保居民,新出台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也将在今年全面落实,患者“两病”门诊报销将达到50%以上。此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最低支付比例由50%提高到60%。

另外,在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基金实现统一管理,做大了基金池,并同步做实市级统筹,基金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共济互助功能进一步增强。在经办服务方面,随着经办力量的加强和医保信息化建设的推进,经办服务流程更加简便规范,“一站式”即时结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更加高效,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手段可实现参保缴费、权益查询、预约挂号等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