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035名涉黑涉恶犯罪人员被提起公诉

辽沈晚报 2020年01月16日

2020年1月15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成林在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共提起公诉37398件48959人

《报告》显示,2019年,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0441件27165人,提起公诉37398件48959人。批捕危害国家安全、宣扬恐怖主义等犯罪12件15人,起诉7件9人。批捕邪教组织成员犯罪213人,起诉261人。批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544人,起诉1753人。共对2035名涉黑涉恶犯罪人员提起公诉;依法审查甄别涉黑涉恶财产10亿余元。起诉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1071人。起诉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等犯罪32人。对98个因案致贫、返贫被害人或受害家庭进行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552万余元。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12人,起诉1662人。开展水环境保护和“守护海洋”等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环渤海(辽宁段)、江河流域、集中式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

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6件88人 起诉70件143人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6件88人,起诉70件143人。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在押的657名民营企业负责人逐案审查,对可不再羁押的提出建议,55人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加强涉民企生效裁判、民事执行和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帮助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

《报告》显示,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862人,已提起公诉712人。对构成犯罪但有从轻、减轻情节的27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不起诉率下降15%。退回补充调查率下降29%。高质量完成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任务。依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徇私枉法等犯罪19件23人。

起诉制售假药劣药、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384人;起诉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犯罪164人;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犯罪230人,帮助农民工追回报酬2260余万元。

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

依法不批捕6355人

坚持既打击犯罪,又保护无辜。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43件,撤案165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6355人,不起诉1676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357件,审判机关已改判95件。对涉黑涉恶案件严格把关,防止遗漏、降格或拔高。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99人。受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612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21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88件,其中审判机关改判和采纳建议166件。以民间借贷等领域为重点,监督纠正虚假诉讼187件,对其中涉嫌犯罪的起诉55人。辽沈晚报主任记者 经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