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医保局副局长岳泽慧:

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 门诊用药医保报销超50%

辽沈晚报 2020年01月15日

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着力办好10件民生实事,其中有一项就是城乡居民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医保报销50%以上。

昨日,省医保局副局长岳泽慧在列席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岳泽慧表示,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已经联合下发《关于做好辽宁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将锁定对象、锁定用药、锁定待遇,进一步完善支付政策,保障药品供应。

“两病”参保患者门诊用药报销达50%

在保障人群方面,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医疗保障部门指定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明确用药范围,对“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要按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品种,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的药品。

明确保障水平,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对“两病”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达50%以上。对降血压和降血糖以外的其他药品费用等,或已纳入门诊慢性病或特殊疾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的待遇,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避免重复报销、重复享受待遇。

医疗机构要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

对“两病”用药按通用名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并动态调整。积极推进各市联合开展“两病”门诊用药集中带量采购,以量换价、招采合一,对列入带量采购范围内的药品,根据集中采购中标价格确定同通用名药品的支付标准。

要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医疗机构要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供应保障与合理使用。完善“两病”门诊用药长期处方制度,保障患者用药需求,避免重复开药。

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作为“两病”门诊定点

要根据“两病”防治管理需要,合理确定“两病”诊断和门诊用药保障的定点医疗机构,优先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作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的定点医疗机构。经确诊的“两病”参保患者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自愿选择一个“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定点医疗机构。

还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定期抽查核实医保医师“两病”确诊准确率等情况,对伪造病情、开大处方的医保医师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停止医保医师资格。

参保患者造假的,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并纳入重点监控名单。健全监督举报、智能监控、信用管理等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强对虚假住院、挂床住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引导住院率回归合理水平。

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 董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