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重点治理在职教师寒假违规补课七大行为

有偿补课严重者将取消教师资格

辽沈晚报 2020年01月10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徐月姣报道 1月9日,沈阳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教育系统会议,部署2020年寒假期间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治理重点包括七大方面: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2020年1月20日至2月29日是集中整治阶段。沈阳市教育局强调,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学校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主体,校长作为本校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认真调查核实举报线索。

沈阳市教育局将对群众举报的重要线索和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查实的问题依据相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要在三天内形成处理意见报市教育局。

学校组织有偿补课的,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参照《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按照《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在职中小学教师受聘在培训机构补课的,对教师本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违规人员有荣誉称号的,要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予以撤销,并取消相关待遇。违规人员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有偿补课的违规收入在区、县(市)教育局的监督下,全额返还学生家长。

对一个年度内被查实三起以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学校,按照《处理办法》追究学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联合进行有偿补课,聘用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一旦发现,坚决吊销办学许可证。

各区、县(市)教育局公开举报电话见右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