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修维出生于1968年,中共党员,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人。1988年7月,他从公安部警犬技术学校毕业后参加公安工作。在砚山县公安局,他先后在平远分局刑警队、稼依派出所、平远机场派出所、平远分局110报警服务台工作过。从警十多年来,他参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2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7人。
2000年7月10日晚上9点多,砚山县下起了绵绵细雨。平远分局110报警服务台突然接到电话报警,称有绑匪挟持人质。唐修维和同事立即驱车赶赴现场。
当晚,马某某8个月身孕的妻子被一个蒙面人用匕首架在脖子上。蒙面人以孕妇性命相威胁,还称自己身上绑有炸药,让马某某不准报警并拿10万元赎人。为缓和气氛,马某某告诉对方自己下午已经把钱存到了银行,需要打电话回家找父亲拿钱。马某某给家里打过电话后,其父立即报警并拿了2万多元现金赶往现场。
晚上10时许,接警的唐修维和同事赶到加油站时,绑匪正挟持着人质站在厕所门口,要求马家父子把钱给自己验看后放入汽车,再送自己离开,否则就马上杀死人质,然后引爆炸药同归于尽。
情急之下,唐修维主动提出扮成人质家属负责开车,等上车后再寻找机会制服绑匪。丝毫没有考虑个人安危的他迅速脱下警服,跑到驾驶室旁换下了正要发动汽车的马某某。
汽车发动了,绑匪挟持人质来到车右侧,打开车门想要拖人质上车。人质激烈反抗,唐修维见状果断从驾驶位上扑过去,将绑匪按倒在副驾驶座上。双方激烈搏斗中,人质乘机逃离,绑匪气急败坏地拿出匕首向唐修维乱刺,唐修维的左大腿动脉被刺中,鲜血喷涌而出。
在送医途中,唐修维因失血过多,壮烈牺牲。
绑匪被抓获后,警方从其身上缴获炸药一筒、雷管两枚、导火索两根、匕首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