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经淼 王月宏报道 2019年,沈阳全市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316180件。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案件121件。
1月6日,在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段文龙作《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显示,2019年,全市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316180件,同比上升16.3%;结案率86.96%,同比上升3.24个百分点。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有53个集体和36名个人荣获国家和省级表彰。
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119721件,审结破产案件206件、知识产权案件1329件。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涉及1.1亿资金、677名受害人的“车房贷”特大网络金融诈骗案等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电信诈骗案件181件。
在强化金融风险防范方面,发布《涉银行商事审判白皮书(2014-2018年)》,妥善审理银行贷款、保险、证券、票据等金融案件及民间借贷纠纷33233件。
审结公司、合同、投资及市场竞争等案件108514件。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及杀人、抢劫、涉毒等犯罪活动,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1451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23件437人。
依法保障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发布《职务犯罪审判白皮书(2013-2019)》,审结贪污、贿赂案件121件。
审结行政案件5975件。坚持有错必纠,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9件,决定赔偿115.8万元。审结涉民生案件31192件,其中危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案件267件。
依法将失信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46206人次,限制消费61599人,拘留614人,罚款89万元,移送追究拒执罪55人。
全市法院上网裁判文书274063份,直播庭审29896次,同比分别上升33%和34.7%。2019年,全市法院审限内结案率99.3%,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法官人均结案305件,同比增加28件。
审结抗诉案件43件,改判6件,采纳检察建议89件。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4107件。
扎实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查,发现整改问题33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