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捕食过程头部遭受意外撞击的红隼坠落苏家屯一处空地上,面对“大鹰”村民不敢上前只好报警求助。接警后的派出所民警客串野生动物保护人员对“大鹰”展开救助并拨打了野保中心电话。经野保人员鉴定,这只“大鹰”学名叫做红隼,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看其状态可能是在捕食的过程中头部遭到意外撞击导致失衡坠落。目前,经过救治这只红隼已经痊愈重返蓝天。
“警察同志,我家地里落了一只大鹰,飞也飞不起来,赶也赶不走,咱也不知道是啥鸟,万一是保护动物呢。”近日,家住苏家屯区林盛街道大古家子村的村民老李拨通了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林盛派出所的值班电话。接到求助电话后,民警周鹏
赶到大古家子村。
到达求助地点之后,周鹏发现一只大鹰两爪朝天、张嘴伸舌的躺在地上,双翼紧收、急促地喘着气,眼神犀利又颇显紧张,而且不吃不喝,无法翻身,身上也没有明显外伤,好像是生病了。
于是,周鹏小心的将大鹰抱到带来的盒子中,拉回了派出所放在了暖气旁取暖,还给大鹰准备了食物和水,在民警悉心照料下,大鹰自己拍打着翅膀慢慢地站了起来。为了让大鹰得到专业的救助,周鹏与沈阳市家园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取得联系。很快,工作人员赶到了林盛派出所。
据工作人员说,这只大鹰学名叫做红隼,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主要栖息于山林和旷野,常单个或成
对活动,具有极强的飞行捕猎能力,以各种大型昆虫、小型鸟类、鼠类等为食。经过工作人员的细致诊断,这只红隼可能是在捕食的过程中头部遭到意外撞击导致失衡坠落,加之天气寒冷,才失去了行动能力。
临走前,沈阳市家园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的工作人员为林盛派出所颁发了《野生动物救助荣誉证书》,对民警救助野生动物的行为表示感谢。
近年来,随着苏家屯区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明显增强,一些因伤病、落单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也慢慢被群众所重视,使得野生动物能够及时得到救助,重返蓝天。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