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

法律已“出手” 对暴力伤医“零容忍”

辽沈晚报 2019年12月30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修订后的证券法等,在随后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围绕表决通过的法律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有记者就12月24日发生在北京民航总医院的严重暴力杀医事件,提问有关法律如何惩戒暴力伤医行为,国家卫健委法规司司长赵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明确表态:法律已“出手”,对暴力伤医“零容忍”。

12月24日6时许,北京民航总医院急诊科杨文副主任医师在正常诊疗中,遭到犯罪嫌疑人孙文斌的恶性伤害,致颈部损伤,伤重不治。26日,国家卫健委回应称:这不是医患纠纷问题,是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这种伤害医生的严重刑事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赵宁说,这部法从法律的角度阐明了国家对医务人员的保护。在法律审议的过程中出现了这个事件,我们非常痛心,也非常愤怒。国家卫健委对任何形式的伤医事件是零容忍,这是我们一贯的态度。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对“暴力伤医”行为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和处罚,还特别规定了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是公共场所。赵宁说,这部法从法律的角度阐明了国家对医务人员的保护。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全社会都要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不单单依靠医院自身。

袁杰说,近期发生的事件,是一起刑事案件。我们国家的刑法对伤害致死、对杀人都是有严格法律规定的,所有危害健康、危害生命的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她说,所有人应该认识到,医务人员是我们全体公民健康的卫士,也是卫生健康事业的主力军。医务人员是为全社会、为全体公民提供医疗服务的,为我们的健康提供保障。所以,对医务人员的侵害,无论从道德上还是从法律上,都应当予以严厉谴责和制裁。

据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已对犯罪嫌疑人孙文斌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新华时评

暴力伤医,是对法律和良知的无耻践踏

暴力伤医的悲剧上演,让全社会为之震撼和悲愤。日前发生在北京民航总医院急诊科的暴力杀医事件手段残忍,践踏法律和良知的底线。杨文医生最终伤重不治,令人痛心。

“天使原应归桑梓,人间但求无蹉跎!”事件发生后,一位病人家属送来悼念的鲜花卡片,上面写着这么一句话。这是人性和人心的明证,是同理心、同情心最温暖的映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两度回应:这个事件不是所谓的医疗纠纷问题,而是一起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我们对任何形式的伤医行为“零容忍”!

伤医、杀医者自有法律的明判和制裁,如何预防下一次悲剧发生,是全社会可以为“杨文医生”们所做的最好的悼念。在医院内设警务工作站、对医闹者实施联合惩戒、严惩所有危害健康、危害生命的行为……全社会也在反思中加紧堵上风险点,不断扎紧对医生法律保护的藩篱。

就在不久前,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出台。在这部卫生健康领域的基本法里,多款条文对伤医行为做出明确界定和严厉处罚,还特别规定了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是公共场所,“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这是一个国家以立法的形式庄严阐明了对医务人员的保护。

“医师职业用它非凡的仁慈区别于其他职业。”医生就是这个世界平凡的英雄,守护生命。无论基于道德还是法律,出于公义还是良知,对医生这个职业我们必须尊重。在社会深刻变革、人们诉求日益多元的当下,任何寻求医患沟通“最大公约数”的前提,必须是先创造安全的医疗环境。

暴力伤医事件虽属个案,但引发的社会之痛不可不察。从长远看,行凶者挥向医生的刀,也刺在整个社会道德和良知的底线上,最后会伤及我们每一个人。毕竟,医生与患者,从来不是“陌客”,而是并肩抗击病魔的战友。如果我们让医生寒了心,让医学生视医生职业为“畏途”,在生老病死面前,谁还能与我们并肩同行,抚慰我们的伤痛?

诚如法律所言,医院是“公共场所”。那么,维护公共之地的秩序和安全,就不能单单靠医院自身,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全社会都不能置身事外。我们必须认识到,暴力伤医行为不能只看“伤人”这种最极端的部分,要看到暴力递进、转化的过程。此外,我们应重视社会快速发展导致的医患关系变化,尽快在医患之间架起理性沟通、相互谅解的桥梁。和谐的医患关系需要你、我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以填补人们对医学人文关怀的需求。

愿杨文医生安息。愿每一个生命都能得到尊重与善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