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11个月,辽宁地表水水质同比大幅改善,辽河流域水质由中度污染变为轻度污染。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已完成50条黑臭水体整治,并在专项执法行动中调查、处理422家企业单位。
前11个月Ⅲ类水体比例超额完成考核任务
昨日上午,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张峥介绍,今年前11个月,全省地表水水质为轻度污染,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54个,同比增加8个;劣Ⅴ类水质断面由去年同期的15个减少为7个,改善程度显著。辽河流域干流全面消除劣Ⅴ类。
从地表水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看,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均同比下降,改善程度均超过30%。
1-11月,辽宁河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为63.5%,超额完成国家考核目标。单从11月河流水质情况也能看出,辽宁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为2.4%,与国家1.2%的考核目标已相当接近。
开展专项执法 调查处理422家企业单位
辽河流域水质状况之所以明显改善,是因为今年全省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辽宁省生态环境系统依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三原则,强力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35座,全面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56个重点镇中有46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54条城市黑臭水体已整治完成50条。开展城镇生活、工业园区和企业、畜禽粪污、饮用水源达标专项执法行动,共调查、处理企业单位422家,对40家涉水违法企业公开曝光,并联合公安环保执法,破获涉水刑事案件52起,办理涉水治安行政案件36起。
水生态环境处处长田博称,目前,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比如污染物排放总量大,雨污混排、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下一步,辽宁将继续建立分河段、分区域超标断面包保制度,强化治理措施,提高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并继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督促政府和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
锦州、铁岭和沈阳水质改善程度位列全省前三
根据前11个月的监测结果,按照城市水质指数变化程度排名,锦州市水质改善程度最大,其次为铁岭市和沈阳市;水环境质量恶化的有两个城市,为营口市和葫芦岛市。
按照城市水质指数排名,丹东市水环境质量最好,其次为本溪市和抚顺市。
明年3月起严格控制农村生活污水排放
农业环境保护处处长张宝生介绍,明年3月起,辽宁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此后将填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污水排放管理方面的空白。
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农村居民生活活动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排水。该标准将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处理设施规模及保护目标不同,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三级,并按照农村地区的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污水排放去向、设施规模等分类执行,更加切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的实际。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张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