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3474人 因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被起诉

辽沈晚报 2019年12月26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 2019年,我省检察机关起诉放火爆炸、制毒贩毒、涉枪涉恐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3474人,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1701人。批准和决定逮捕黑恶犯罪嫌疑人1010人,丹东“宋氏家族”、大连徐长元等一批涉黑组织和人员受到严惩。

12月25日,在省政协十二届八次常委会上,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对2019年工作情况进行通报。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9826件26164人,起诉36353件47599人。依法办理了韩继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等具重大社会影响案件。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起诉黑恶犯罪嫌疑人1758人,同比上升79.6%。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31人,同比上升210%。纠正漏捕44人、漏诉40人。

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902人,涉案金额高达22.3亿余元的张慧生、王运生等31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得到妥善办理。依法严惩扶贫领域和涉农领域经济犯罪,向78个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或受害家庭发放救助金532万余元。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616人。

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格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诈骗等界限,依法不批捕259人、不起诉101人。逐案审查全省看守所内632名涉嫌犯罪的在押民营企业家,经检察机关建议或决定,32人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

民生领域,起诉制售假药劣药、制售有毒有害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等犯罪350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738件,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195件230人。

刑事检察工作中,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79件、撤案100件;不批准逮捕10360人、不起诉3655人;提出刑事抗诉295件。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査起诉807人,决定逮捕369人,起诉677人,完成努尔・白克力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任务。立案査办司法工作人员枉法侵权职务犯罪17件20人。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47人,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154人。实行“派驻+巡回”监狱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7件、检察建议82件

在民事检察工作中,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69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181件、再审检察建议165件,对违法执行活动和审判人员诉讼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645件。监督民事虚假诉讼108件。

在行政检察中,受理不服生效裁判监督类案件633件,审结531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类案件382件,审结347件,发出检察建议340件。

在检察队伍建设中,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16件20人。